交通运输局三举措推进水上交通安全

近日,区交通运输局落实“三个责任”,全面加强水上交通安全行业管理工作,保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进行水路交通安全监管。召开了2022年第二季度水路交通安全生产暨港口船舶防污染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区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活动,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分析、研判、处置,明确整改责任、标准、措施、时限,形成排查、整改、销号“工作闭环”,确保企业、船舶、水上作业安全隐患整改清仓见底。

压实乡镇政府属地责任。强化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对辖区20处渡口渡船实行分片包干,安全责任落实到乡镇、村组负责人,实时利用渡口渡船视频监控系统实施监管,每个包保人及时关注渡船实时信息,发现违规操作和隐患及时联系,通报所在乡镇政府,第一时间处置,实现乡镇、部门对监控区域内渡口、客渡船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动态监管。

压实水路执法监管责任。一是深入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百日攻坚开展以来,共检查15次,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检查企业19余次,渡口16处,船舶62艘,排查安全隐患23处,已整改23处,下达执法文书4份。二是抓牢客运疫情防控。常态化督导客船、渡船、旅游船等交通运输全部实名登记,船员、乘客科学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亮码通行、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船员按时做核酸,汽车渡船做到人车分离,做好乘船秩序维稳工作,提高人员通行效率。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共在各类媒体发布通讯报道18篇,壮大了百日攻坚的行动声势,树立了水路交通运输执法新形象。

(作者:张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