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检察院:督促监护令让缺失的家庭教育回归

5月12日,郧阳区检察院邀请公安民警、律师对涉案未成年人宣告送达不起诉决定书的同时,对被不起诉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并向其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问题家庭家长履行家庭教育监护责任,让缺失的家庭教育回归。

不起诉决定书宣告和督促训诫现场,承办检察官、公安民警和律师,分别结合案件情况共同为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开展法治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就如何加强家庭监护提出具体要求,指出监护人存在的家庭教育缺失的问题,帮助他们针对孩子的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家庭教育方法,督促、引导监护人要以身作则,给孩子树立好榜样,多与孩子进行耐心沟通交流,关注孩子的成长环境,引导孩子谨慎交友,正确保护自己,督促孩子完成学业,引导他们自食其力,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对于孩子人格的形成、品行的培养以及终身教育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需要我们共同参与和支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做好《督促监护令》的落实,让缺失的家庭教育回归。下一步,郧阳区检察院将继续联合司法社工,进行差异化帮教服务,形成家、检、校、社良性互动,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作者:林莹 陈明亮 张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