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头版报道郧阳丨抡好审理谈话“三板斧” 铺就有错干部“向阳路”

“原以为处分就是职业生涯的‘休止符’,没想到组织的这次谈话,成了我新生的‘起跑线’。”近日,十堰市郧阳区一名曾受到处分的干部张某,在谈及区纪委监委的审理谈话时,感触颇深。

为帮助“跌倒”干部重拾信心站起来,防止其因一时失足而精神萎靡,甚至“躺平”,今年以来,郧阳区纪委监委把做深做实做透处分前审理谈话作为关键一环,用足事实、政策、前景“三板斧”,精准打开受处分人员心结,引导他们正确认识错误、卸下思想包袱、重燃干事激情,积极走上从“有错”向“有为”转变的“向阳路”。

用事实证据“说话”,促其从心底“认账”

审理谈话的基石,是无可辩驳的事实和证据。谈话的首要目标,就是让受处分人对自己的行为有清晰、准确、毫无异议的认识。

为此,郧阳区纪委监委审理人员在谈话前做足“功课”,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精细化审核,将每一件违纪违法事实的时间、地点、情节、后果进行全方位梳理。谈话中,采取“过筛子”式核对,引导当事人逐项确认。面对当事人记忆模糊或有异议的地方,工作人员当场出示相关书证、物证等,用证据帮助其还原真相。

针对部分当事人“不以为然”的认识偏差,审理人员通过将客观事实与主观认识进行对照分析,耐心引导其厘清认知误区,消除抵触情绪,从内心深处认可自己所犯下的错误事实。

“看着摆在眼前的白纸黑字证据,我确实无话可说,这些事是我做的,也确实做得不妥。”一位起初对细节“记不清”、认为行为“没问题”的当事人,最终在事实面前低下了头,诚恳认错。

用政策依据“对标”,让其打心底“服气”

案件处理不仅要依规依纪,更要让受处分人理解“为什么这样处理”,努力实现从“被动接受”到“心服口服”的转变。

谈话中,审理人员将当事人认可的行为事实,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的具体条款进行精准比对,并深入浅出地讲解每一条款的适用情形和构成要件,让当事人不仅知道自己“违了什么纪”,更明白“为什么违了这条纪”。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分析其行为的具体情节——动机是出于公心还是私利?手段是违规操作还是故意规避?后果是轻微影响还是严重损害?态度是积极配合还是消极对抗?通过情节与量纪标准的比对,清晰地阐明为何在此条款的裁量幅度内给予相应档次的处分,让当事人明白“为什么是这个结果”。

对于当事人可能存在“同案不同罚”的攀比心理,审理人员在严格保护隐私的前提下,引用同类典型案例进行对比分析。通过阐释不同案例之间的情节差异、后果差异、态度差异,进一步阐明量纪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让当事人深刻理解“一把尺子量到底”不是简单的“一刀切”,并对照政策依据中关于从轻、减轻或从重、加重情节的规定,让其明白组织的处理是公正的。

“组织把政策讲得明明白白,把我的行为对照得清清楚楚,我心服口服,这个处分我接受。”一位在改革探索中因工作失误而受处分的干部,在谈话后彻底解开了心结。

用前途愿景“指路”,激其从心底“奋进”

审理谈话的终点,不是处分本身,而是“治病救人”。郧阳区纪委监委将每一次谈话都视为一次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激励受处分人员消除思想顾虑,主动担当作为。

谈话中,工作人员鲜明传达“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本意,讲清严管与厚爱的辩证关系,帮助其理解组织给予处分是通过“打板子”来“醒脑子”,是为了保护干部、促进事业发展,绝不是“一棍子打死”。引导他们充分认识处分是对过去错误行为的否定,而不是对整个人生的否定,只要真心悔改,依然未来可期。

同时,明确传递组织对受处分干部的评价是全面的、发展的、“改了就是好同志”的信号,鼓励其汲取教训、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在依规依纪依法的前提下大胆干事创业。

另外,谈话还结合党纪法规中关于处分影响期满后如何评价使用的相关规定,为其指明努力方向,明确告知,组织对干部的考察不仅看其一贯表现,更看其受处分后的态度和实绩,只要真心悔改、积极工作、做出贡献,影响期满后,组织会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和使用。对于那些意志消沉、甚至有“躺平”思想的干部,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正向的激励,鞭策其重拾信心、奋发作为。

“处分是干部人生路上的‘坎’,而高质量的审理谈话,就是帮助他们迈过这道坎的有力‘扶手’。”郧阳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这一做法,让更多的‘有错’干部在组织的严管厚爱中,转变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