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出台新规强化林地保护和林木采伐管理

2月12日,《郧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区林地保护和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印发,标志着郧阳区林地保护和林木采伐管理迈入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新阶段。《通知》从林地用途管控、林木采伐管理、执法监督问责三大方面发力,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切实扛牢“一泓清水永续北送”政治责任。

《通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等原则,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要求,聚焦核心环节,通过健全机制、规范流程、强化问责,构建全链条森林资源保护体系,确保林地性质、森林资源、生态功能稳定,为筑牢丹江口库区生态屏障、践行“两山”理念提供制度保障。

林地保护上,《通知》以用途管控为核心,严守规划刚性约束,建设项目占用林地须依法审批,严禁擅自改变用途。天然林、公益林等生态重要区域实行最严格保护,除国家重大战略和民生项目外原则上不得占用;建立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全链条管理机制,严打未批先占等违法行为,规范临时林地使用及植被恢复,保障生态功能稳定。

林木采伐管理上,《通知》严格执行“十五五”采伐限额,优先保障森林抚育等经营需求,全面禁止天然林、公益林商品性采伐。落实采伐许可制度,严禁无证、超范围采伐,优化审批流程、强化公示和伐后更新监管,对未完成更新任务的乡镇暂停核发采伐许可证;鼓励科学采伐,培育健康森林生态系统。

《通知》要求健全执法监督问责体系,将相关指标纳入林长制考核,建立林业部门牵头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手段严打涉林违法行为,对违法犯罪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监管责任,形成强力震慑。

下一步,郧阳区将以《通知》实施为契机,狠抓举措落地,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培育,推动生态保护与民生发展协同推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护航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安全。

(作者:田然、万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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