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郧阳区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森林防火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当前,我区已进入森林防火重点时期,气候风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持续攀升,火险形势愈加严峻。为守护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根据郧阳区最新森林防火管控规定,特向全体家长朋友及学生发出如下倡议与要求:
一、严守禁火规定,杜绝火源隐患
根据《郧阳区森林防火禁火令》本次森林防火禁火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至 2026年4月30日,禁火期内全区所有林区、林区边缘500米以内区域,严禁一切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请家长以身作则,带领孩子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坚决杜绝在林区及周边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放孔明灯等行为;摒弃传统祭祀陋习,倡导以献花、植树等无烟火方式寄托哀思,严禁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林区及周边烧荒、烧秸秆、烧灰积肥、烧田埂,杜绝一切违规野外用火。
二、履行监护责任,做好家校联动
家长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重视森林防火家庭教育,反复叮嘱孩子不得在野外玩火、违规用火,严禁携带火种上学或外出游玩;带孩子进入林区周边活动时,要全程看管好孩子,坚决杜绝未成年人独自接触火种。外出务工的家长,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常态化教育监督子女,确保监护不缺位。同时,恳请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共同引导孩子树立安全意识,掌握防火知识,形成“学校教育、家庭监管、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三、牢记应急准则,科学应对火情
请家长和同学们自觉爱护林区内的防火器材、标识牌等设施,不损坏、不挪用、不擅自拆除。若发现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要及时劝导制止,劝阻无效时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一旦发现森林火情,务必牢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决禁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应第一时间撤离至安全区域,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119或郧阳区森林防火值班电话0719-7233110、0719-7228119,清晰说明火灾地点、火势大小及联系方式,为火情处置争取宝贵时间。
四、明确法律责任,坚守安全底线
凡因家长教育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发火灾的,监护人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各位家长务必提高警惕,严守防火规定,共同保护郧阳的绿水青山。
十年树木,百年成林。郧阳的绿水青山是我们的幸福家园和美好未来。让我们携手并肩,以实际行动当好森林防火的宣传者、践行者和监督者!感谢您对郧阳区森林防火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祝各位家长工作顺利、阖家安康!祝同学们学习进步、健康成长!
十堰市郧阳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