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从快,五人因犯危险作业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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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人民法院

对王某等5名涉嫌危险作业罪的

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

依法判处5人有期徒刑

十一个月至八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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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1224日,该院刑事审判庭在鲍峡镇鲍家店村委会公开审理此案,王某等5人为追求经济利益进入云盖寺绿松石矿区矿洞偷挖盗采绿松石。这种打破刑事审判“坐堂审案”传统模式、将庭审“搬”到群众家门口的创新举措,得到当地干部群众一致认可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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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等5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违法开采,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其行为均已构成危险作业罪且系共同犯罪。该院依法从严从快作出判决,持续重拳打击云盖寺绿松石矿区盗采行为,筑牢辖区安全稳定防线。

近年来,郧阳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对矿区盗采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秉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理念,将坚守安全底线、守护生态红线与高压打击盗采行为紧密结合。自2022年成功打掉以闫某某为首的盗采团伙后,整治成效持续显现,2023年审结涉盗采相关刑事案件720人,2024年审结34人,2025年审结15人。连贯有力的司法举措,有效遏制了盗采乱象反弹回潮。

2025年,郧阳区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司法职能和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协同开展矛盾化解、法治宣传与源头治理,全年累计开展巡回审判35次,法治宣讲”13次,服务群众2000余人次以司法惩戒形成强大震慑与警示效应,看得见的正义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为平安郧阳建设注入坚实法治力量。

一审:姜双双

二审:何虎啸

三审:王郧


(作者:张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