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老师,孩子的750元生活补助收到了,感谢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关心……”11月26日,郧阳区青山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八年级班主任纪宏志接到了学生刘易阳的爸爸从深圳打来收到学生资助资金的电话。
当日,青山镇中心学校2025年秋季学前教育5人资助资金2500元、义务教育54名学生资助资金32812.5元已全部发放到位。
据悉,11月18日,郧阳区财政局、教育局已下达2025年秋季资助资金2795.08475万元,资助该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8910人次。
为了及时补助资金发放到位,温暖每一个家庭,目前区内各学校收到区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后,全部于本月底通过银行代发到每位学生家长的账户中。
在此次下达的资金中,涉及学前教育资金69.55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1391人,义务教育资助资金469.05625万元,惠及该区9547名义务教育在校在籍学生。其中义务教育寄宿生资助282.825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914人;义务教育非寄宿生分配186.23125万元,资助5633人;高中助学金285.7255万元,资助2460人,高中免学费206.487万元,资助2393人;中职助学金719.21万元,资助6254人,中职免学费686.5万元,资助6865人。
据了解,本次资助对象为2025年秋季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的原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学生、残疾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学生等贫困学生。
本次资助标准为:学前教育每名幼儿每学期500元。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学期625元,初中寄宿生每生每学期750元;非寄宿生按50%标准发放。高中助学金每生每学期按1400元、1150元、900元三档执行;免学费公办学校每生每学期900元,民办学校每生每学期630元。中职助学金每生每学期1150元;免学费按每生每学期1000元标准执行,免学费补缺资金按实际兑现。
一直以来,郧阳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在经过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前期实地走访调查摸底后,区教育局应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对全区学生进行大数据平台比对,并与区乡村振兴局、民政局等部门建立全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等措施,实现资助享受对象精准识别,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一个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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