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检警协作机制为检察能动履职加速

近日,在一次案件研讨会议结束后,区公安分局的法制科吴科长由衷地说。

随着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共同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挂牌,这个办公室就成了检察官和警察常来的地方,也是今年整个公安大楼上“最热闹的办公室”。

2月25日,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召开检警联席会议,就公安机关办理的2起涉公共安全案件进行研讨。研讨会上,公安办案民警分别介绍了2起案件的基本案情和办理情况,检察官也就案件事实定性产生的分歧作出详细说明。检警双方就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实、情节、性质和社会危害等方面的证据,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上进行深入研讨。双方就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等方面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并达成共识。经过研讨,为案件处理形成了共同的意见,消除了案件认识分歧,提高了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

今年1月,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挂牌以来,区检察院坚持共建共享、树立多赢双赢共赢理念,先后建立完善了监督制约、协作配合和案件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通过轮流派驻检察官的形式,让监督和协作机制落地落实,依托检警协作办公室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前置审查,关口前移,进一步规范案件移送,把“问题案件”解决在公安机关移送之前,避免检察环节不必要的退查和补充侦查。

通过检警协作,进一步统一执法理念,压实关键业务指标,各项业务指标有了明显上升,办案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通过研讨案件,检警联席会议、检警同堂培训等形式进一步形成共识,共聚合力,让分歧更少,共鸣更多,让案件处理更顺畅。1至3月,共减少移送“问题案件”7件,有效降低了案-件比,提前介入9起案件,讨论有关事项11次,提出指导性意见6个;对立案、撤案等问题重点监督,监督撤案3件,监督立案4件;对插手经济纠纷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案件进行重点监督,能立案的坚决立案,积极推进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同时,坚持能动履职,让监督和协作多元结合,通过提前介入,配合处理因案引发的不稳定因素3起,积极推动社会矛盾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