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民政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本次项目补贴对象为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和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其中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等“六助”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
▶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发放,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在购买养老服务时,可以在消费券额度内按比例抵扣相关费用。
▶项目于2025年7月起,在浙江省、山东省、重庆市以及辽宁省沈阳市、安徽省滁州市、江西省新余市、四川省成都市等试点地区先行开展,后续将根据试点情况于2025年底前在其他省份推开。
▶各个地区的项目实施期限为12个自然月。补贴资金总体按照9:1原则实行央地共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各省份根据中央财政资金分配情况按比例承担地方支出责任,省以下补贴资金分担办法由省级财政确定。
《通知》指出,项目坚持自愿申请原则,老年人及其代办人可以通过“民政通”注册申请,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评估后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将按月获得电子消费券。为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第三方评估机构可按有关程序获得相关结算资金。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参考时长(次) |
1 | 评估服务 | 失能等级评估 | 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国家标准为老年人开展能力评估服务 | 20—60 分钟 |
2 | 聘用服务 | 聘用养老护理员 | 全职或兼职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养老服务 | 1个月或按天计算 |
3 | 个性化服务 | 服务包 | 根据老年人需求情况提供包括“六助”、基础照护服务等在内的打包式服务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4 | 生活照料服务 | 助餐 | 上门送餐、鼻饲服务等 | 10—30分钟 |
5 | 助浴 | 上门擦浴、洗浴,门店助浴等 | 20—60分钟 | |
6 | 助洁 | 头面部、手足部、口腔等清洁护理,理发等 | 20—40分钟 | |
7 | 助行 | 室内移位、室外助行等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
8 | 助急 | 紧急呼叫、紧急转介等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
9 | 助医 | 陪同就医、治疗陪伴等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
10 | 基础照护服务 | 排泄护理 | 二便护理、排气护理等 | 10—30分钟 |
11 | 护理协助 | 协助和指导翻身、拍背、褥疮预防等 | 5—30分钟 | |
12 | 康复护理 | 康复评估、计划制定、康复指导、康复训练等 | 5—30分钟 | |
13 | 探访关爱服务 | 上门探访 | 了解掌握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精神状况、安全情况、卫生状况、居室环境、服务需求等基本情况 | 5—30分钟 |
14 | 健康管理服务 | 常规生理指数监测 | 监测血压、血糖等 | 5—10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