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工头黄某运急匆匆走进郧阳区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大厅,接连向工作人员致歉,并再三请求劳动监察员撤销其前一天的举报投诉并自愿书写了撤销申请。
原来,2月24日,黄某运带着几名人员“冲进”郧阳区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大厅,“理直气壮”地质问工作人员:“你们告诉我,农民工工资能不能拖欠,给不给解决?”看着黄某运如此激动,工作人员一边安抚他的情绪,一边义正词严地回复他:“农民工工资绝不能拖欠,一分也不能!但究竟是不是工资必须经过调查核实”。随后,工作人员便与涉事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并初步达成处理意见,但黄某运态度坚决,再次吵闹要求必须按自己所说数额全部付清。
经调查了解和多方取证,黄某运反映在郧阳区某项目工地干活时被拖欠工人工资60余万元,实为黄某运借用某劳务公司资质挂靠承包该项目的工程尾款,其提供给劳动保障监察局的工人工资证明存在严重虚报、欺报、失真情况,黄某运实际是想以此为名“要挟”劳动保障监察员帮其讨要工程款。弄清事情原委后,工作人员立即要求其挂靠公司负责人会同黄某运一起来到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大厅,现场对其宣讲相关政策法规,并明确告知恶意讨薪会给公司及个人带来的不良后果。在工作人员现身说法下,黄某运同意了工作人员前期同该项目施工单位协商的工程尾款支付意见,并现场作出了请求撤销举动。
据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既是保障农民工工资得以及时足额支付的主要抓手,也是整治以讨要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的重要推手。郧阳区劳动保障部门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基础上,对以讨要工资之名讨要工程款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并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恶意讨薪违法行为,营造良好诚信用工环境,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