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1日起,全区将加强砂石毛料及半成品运输源头管理,所有运输砂石毛料及半成品的车辆必须由运输企业制作安装统一标识,车辆牌号及标识由运输企业报备指挥部办公室,运输来源必须合法,须持“绿码”或“联单”通行;
严禁运输车辆擅自加高墙板等非法改装行为,一律不得超载超限,不得扬尘遗洒。加强商砼“吨包”等砂石成品加工企业来源管理,
严禁购进无合法来源的砂石料,加工企业要按照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的样式建立来料和出料台账,如实记载备查。加强砂石料加工、运输过程管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利和湖泊局等部门加强检查力度,强化采石、制砂行业管理,维护砂石市场秩序,保护生态环境,实现采石、制砂企业“依法经营、保护环境、规范管理、安全生产”,推动砂石料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