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关于公开征集“六霸”等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近日

张湾区委政法委员会发布

关于严打“六霸”等

突出黑恶问题征集线索公告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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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有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张湾、法治张湾,按照中央、省、市、区“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张湾区决定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严打“六霸”等突出黑恶问题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底

➤ 线索举报范围 

(一)“村霸”: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等违法犯罪行为;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乡霸”:在乡镇范围内为非作歹、欺压百姓、破坏基层政权建设、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沙霸”:在采砂领域,非法采砂、强占采砂场地、垄断砂石市场、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矿霸”:在矿产资源领域,非法采矿、强占矿山、垄断矿产交易、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街霸”:在城市街道或公共场所称霸一方、欺压百姓、寻衅滋事、暴力讨债、非法插手民间纠纷、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市霸”:在各类市场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市场、收取保护费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其他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采取当面、信函、电话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举报,举报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如反映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无直接关系的其他问题线索,请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保护措施及奖励办法 

各界人民群众,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均可采取实名或匿名的方式,通过区扫黑办公布的举报途径进行举报。区扫黑办将依法依规及时做好线索核查处理工作,并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据线索举报奖励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举报方式   

(一)来信来访举报

1.十堰市张湾区扫黑办(地址:十堰市张湾区公园路85号张湾区政府院内,邮编:442000。)

2.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分局(地址:十堰市张湾区文化街11号,邮编:442000。)

(二)电话举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1.十堰市张湾区扫黑办:0719-8569686。

2.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分局:0719-8692287。

(三)网络举报

zw_shc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