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治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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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治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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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环境,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集中治理,现公开征集旅游领域相关问题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01

整治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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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违规经营

以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等手段招徕游客;不签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签订不规范;擅自变更行程安排;未经游客同意擅自转团、拼团;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诱导、强迫游客购物或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擅自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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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违规执业

导游私自承揽业务;在带团过程中擅自变更行程、脱团、甩团;强迫、诱导游客消费;服务态度恶劣,辱骂、殴打游客;向游客索要小费;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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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购物违规行为

旅游购物场所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缺斤少两、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明码标价、标注误导信息;诱导、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消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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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02

投诉举报方式

十堰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12345(24小时)

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科

0719-8125791

举报邮箱

314635306@qq.com

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纪委

0719-8125776

现场受理地址

十堰市北京北路52号市文化和旅游局207办公室

03

注意事项

社会各界、游客朋友和广大人民群众均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有关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提供的线索应尽量详细,包括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票据等),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04

受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欢迎广大市民、游客和旅游从业者积极参与监督,踊跃举报旅游市场问题线索。我们将对收到的线索进行认真梳理和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游客权益。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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