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人才数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扶持政策
四、引进程序
1.个人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可通过《十堰市2022年度招聘急需紧缺大学生人才岗位需求目录》中用人单位联系电话及邮箱与用人单位联系。报名时应填写《2022年十堰市招聘急需紧缺大学生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报名职位所需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及电子扫描版。
2.时间安排。原则上,急需紧缺专业本科生招聘报名自公告之日起截止2022年3月28日,引才招聘面试考核在5月底前集中完成,7月上旬左右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相关程序自行组织实施,企业招聘全年有效。
3.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公告发布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更改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4.考试与考核。各单位人才引进,根据岗位工作实际,采取适当方式对审核通过人员就相关理论知识、专业技能等进行测评、面试,根据测评、面试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企业人才引进工作在辖区组织人社及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
5.考察与体检。根据测评、面试情况研究确定考察与体检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方法及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有关规定执行。企业引进人才的考察体检工作由所在辖区组织人事、行业主管部门商用人单位确定。
6.公示和聘用。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办理聘用手续。
7.待遇落实。人才引进满1年后,经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将人才津贴发放到位。
8.服务期限。急需紧缺本科生应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服务最低年限不少于3年,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
五、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取消应聘资格,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纪律要求
各用人单位党委(党组)对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附件1 《十堰市2022年本科人才岗位需求目录》
附件2 《2022年十堰市引进本科生报名表》
附件3 《十堰市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