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郧阳区气象灾害 (暴雪 )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

  1月22日17时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气象灾害(暴雪)Ⅳ级应急响应,23日10时升级为气象灾害(暴雪)Ⅲ级应急响应。应急期间我区出现两次强降雪天气,其中22日大到暴雪,28日白天全区大部中到大雪,局部暴雪,28日夜间降雪停止。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于1月29日12时终止了十堰市气象灾害(暴雪)Ⅲ级应急响应,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1月29日开始,我区以多云天气为主,影响我区的暴雪天气过程结束。经研究,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1月30日8时终止气象灾害(暴雪)Ⅲ级应急响应。目前部分中高山地区仍有积雪结冰,且天气转晴后早晚气温较低,在指挥部气象灾害(暴雪)Ⅲ级应急响应终止后,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和有关应急预案,实时做好形势研判,认真抓好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根据《郧阳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请各成员单位将本次应急响应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于2月10日前报送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杜立根

联系电话:0719-7238293;传真:0719-7238293;

电子邮箱:3495322261@qq.com


郧阳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