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8斤鱼,
换来拘役二个月,
这个事不划算得很。”
近日,刘某某在庭审中
对自己的行为深表愧疚与后悔
希望大家能引以为戒
不要触犯法律
8月14日
在全国第一个生态日来临前夕
郧阳区司法机关在
安阳镇小河村
巡回审判一起
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2023年5月13日下午,被告人刘某某在汉江郧阳区安阳镇小河村水域使用渔网下网非法捕捞,被渔政工作人员当场抓获,查获渔获物 4 公斤。经认定,刘某某使用的网具属于禁用渔具,非法捕捞的水域属禁捕水域。
庭审现场,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鉴于被告人刘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刘某某当场认罪,表示悔过。
庭审结束后,司法机关还向当事人和旁听的村民宣传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醒村民增强法律意识,遵纪守法,保护好汉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今年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郧阳区位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生态保护尤为重要。下一步,郧阳区司法机关将继续深入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做好法律的践行者、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