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切实开展森林督查工作,今年以来,郧阳区坚持以林长制为抓手,严格按照“案件查处到位”“林地回收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的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职责,多举措推动森林督查落地见效,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夯实森林资源保护主体责任。郧阳区成立了森林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十堰市郧阳区2023年度森林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先后召开了全区2023年森林督查动员部署会,森林督查第一、二、三期工作推进会,实地核查业务培训会。统筹谋划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区、乡、村三级林长作用,要求各林长深入实地调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同时,区林长办加强对森林督查工作的跟踪督办,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违法图斑核查举证整改工作。
二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成立10个实地调查小组分别深入20个乡镇场山头地块开展实地核实。对核查判定的违法图斑,压茬推进,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每期督查图斑按时清零;同时对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未按要求完成案件查处整改工作的单位,区林长办下发提醒函,确保森林督查工作按时高效完成。
三是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将森林督查工作上升林长制高度,将森林督查反馈问题图斑第一时间报告属地各级林长,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纳入全区林长制工作重要考核指标内容,用林长制考核推动森林督查工作,围绕各级林长履职、责任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林长巡林常态化,健全区、乡、村“一长三员”林长组织机制,推动林长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效提高森林管护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