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委编办坚持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准绳,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区机构编制工作总体布局,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以学习宣传为主线,强化法治意识。一是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让“编制就是法治”的意识入脑入心。二是将《条例》纳入党校主体班、机构编制业务培训班课程,通过集中轮训、专题培训等形式,切实提升机构编制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三是通过门户网站及时推送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知识,同时结合监督检查、专项调研等日常工作,积极向各单位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讲并答疑解惑。
以规范管理为抓手,强化制度建设。一是及时修订完善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明确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确保机构编制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按照常用性、有效性、简便性原则,全面梳理近年来中央、省、市三级机构编制政策文件,汇编出台《机构编制政策法规选编》,供参考和机构编制干部学习使用。三是认真落实机构编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本级编委和上级编办报告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相关事宜。
以监督检查为依托,强化刚性约束。一是开展督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不定期组织开展机构编制督查,及时了解和掌握体制机制保障情况和编制资源使用情况,分析研判存在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二是专项核查。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为依托,比对机构编制审批文件、干部人事档案、工资发放人员名册、社保参保信息等关联数据,切实做到“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三是联合监督。将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巡察、审计、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监督范围,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整改反馈等工作合力,联合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纪律行为,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