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郧阳区委编办始终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改善监督手段,创新监督方法,将监督检查工作与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台账、调研评估、事业单位登记等深度融合,大大提高了监督检查效能。
将监督检查工作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相融合。加强源头预防,结合实名制管理开展监督检查,实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申请“四个必查”制度,以实名制系统更新是否及时、人员数据是否完整准确等作为督查内容,制定问题清单,要求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加大对超编、超配和重点管理单位的管理力度,以管理促督查,以督查规范管理,既大大提高了机构编制数据信息的精准度,又提升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效能和执行力。
将监督检查工作与机构编制台账相融合。强化台账的统计分析作用,分别建立“不见面”审批台账、领导职数台账、“三定”规定、机构编制政策汇编、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等5本台账。以台账为依托,逐单位核对,一一排查部门在机构编制事项审批、领导职数配备、超编进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将台账变为监督检查的重要抓手,不仅为领导决策提供了数据支撑和科学参谋,更为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便利途径,促进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将监督检查工作与调研评估相融合。采取“调研-宣传-督查-指导”为一体的机构编制督查工作模式,对重点行业部门和乡镇进行调研评估和督查指导。在调研过程中,重点了解各单位执行机构编制情况和职能运行情况,并收集问题和意见建议。对发现的不规范操作、不按规定办理等问题,现场下达督办函要求单位整改;对单位存在的疑难问题,耐心进行政策宣传和现场指导。既归集单位诉求、推动问题解决,又普及政策规定,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将监督检查工作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融合。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步制定督查通知,共同实施监督管理,确保“出台一个检查方案,制定一个检查计划,到一个部门只检查一次”,切实提高监督检查效率。强化检查结果运用,将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与主管部门机构设置、用编进人等机构编制事项相关联,推动事业单位履职尽责,与主管部门实现互促互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