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堰市郧阳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 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办〔2023〕14号)要求,根据省委农办关于印发《2023年湖北省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组办发〔2023〕9号),中共十堰市郧阳区委农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

二、整治重点

1.落实帮扶政策措施不实,返贫摸排搞形式、走过场,应纳未纳、“体外循环”,帮扶不及时、不精准,返贫致贫风险消除把关不严、“应消不消”等问题。

2.项目谋划论证不足、盲目决策,资产底数不清、产权不明、管护不力,以及项目分红不发、滞发等问题。

3.骗取套取、截留挪用以及迟拨滞拨、逾期兑付、结存闲置惠农补贴资金,补贴补助标准不公开不透明、分配不公、违规发放,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4.在政务服务中玩忽职守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为群众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懒政怠政,对待群众口大气粗、颐指气使等问题。

三、投诉举报方式

(一)投诉举报电话:0719-7208137,举报邮箱:yyqxczxlyzxzz@163.com

(二)来信来访地址:十堰市郧阳区乡村振兴指挥部信访组(郧阳区金沙路14号),邮编:442500。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积极提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关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交办督办,尽快查处,并依法保护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中共十堰市郧阳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