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中为啥后劲不足?关键是正向激励机制不优。”
“也有资金、用地、信贷、税收等配套政策不配套的原因。”
“少数政策保障缺失、项目实施操作性不强,致使基层干部放不开手脚、思想破冰不够。”……
4月3日,在郧阳区政协召开的“扶持新型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座谈会”上,政协民主监督调研组成员针对新型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的短板与弱项现场“问诊”。
为对标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助力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3月初,郧阳区政协组织政协相关委室、界别委员成立监督性调研组,启动围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开展专项民主监督。
一个月时间内,调研组在对接区直相关部门、召开对口协商会、了解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深入6个乡镇、15个村组,走访村组干群众、新型村集体组织42人,围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扶持新型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新旧动能转换与衔接、‘三资’监管与作用发挥、配套扶持政策执行与机制体制探索创新”等涉及新型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问题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监督与综合调研”。
监督调研组依据系统梳理一线收集到的情况, 3月22日,区政协邀请11个与村集体经济发展相关的区直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对接“碰撞”。经过归集,“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支撑不足、制约了产改效能发挥,创新发展的思路办法不多、缺乏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衔接不够紧密、发展不够均衡,发展集体经济机制不够完善、活力释放不足”等问题清单列出。
为对症开方,这一次,区政协再次邀请4个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密切的区直部门召开监督调研情况通气会,8名调研组成员直面问题一一“支招”。
人才队伍建设是决定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效能的关键。王贤文委员建议,把有能力、会干事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村“两委”任职;加大村集体经济发展亟需管理型、技术型人才的引进和储备;发挥“土专家”作用,使爱农民、懂农情、敢创新、有担当的乡贤成为发展村集体经济的“领头雁”。
“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是激活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董峰委员建议,出台绩效奖励兑现、晋升晋级通道等正向激励政策;增强政策的落地性、可操作性,打破配套项目实施的行业条块分割;鼓励村集体将财政支持资金投入所形成的资产、村集体自有资源资产等社会化,通过租赁转包、作价入股等方式,引入新型经营主体联合经营,通过固定分红加收益分红等复合收益模式,增强集体经济活力。
在王贤林委员看来,丰富业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要因村而宜拓展增收渠道。他建议,要契合各村资源禀赋优势、“一村一策”,靶向探索不同经营主体的组织形式和市场运营方式,推动三产业融合协调发展,强化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来源的多元性、稳定性。
“整合扶持资源,协同创优发展环境显得尤为重要。”常韬委员建议,对发展计划可行、管理规范的村集体经营项目,可采取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予以扶持;金融部门把扶持村集体经济作为信贷重点,允许民间资本、专业技术人才和社会能人加入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完善的股份制运营体系;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风险防控体系,协调保险机构开发覆盖各类经营项目的保险产品;适度增加扶持被村数量、提高扶持标准,扩大扶持政策的受惠面和覆盖面,推动新型村集体经济培优壮大。
“委员们提出的建议操作办法针对性很强,值得借鉴。”与会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纷纷“接招”,表示“立即点对点研究、部署推进。”
“请调研组与区直有关部门再对接、再磨合,把堵点、难点问题找出来,精准发力寻求破解路径,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持续实施扶持新型村集体经济计划的‘顶层设计’提供翔实依据。”区政协副主席、监督调研组带队负责人李涛对转化监督成果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