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环境,郧阳区委编办创新思路,完善措施,监管并重,“五项措施”创新事业单位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坚持专项检查,压实监督责任。深入基层,以年初调研打头,结合年中定向检查,年终对事业单位法人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督办,重点掌握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是否更换、住所是否搬迁、职能履行情况等,针对网上操作不规范、纸质材料不齐全、不在规定范围内年度报告、法人变更不及时等问题,要求事业单位提出规范意见和整改措施,压实单位主要负责人督办责任。
坚持监管并行,加强责任审计。加强对事业单位、单位法人的监管,发挥举办单位监督作用,要求主管部门对其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情况进行核查,并加盖行政印章,有效完善了对事业单位运行状况的监管链条。同时,在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监督上,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部门联合监管双管齐下,确保事业单位在职责范围内依法行政、依规办事。
坚持部门联动,完善协调机制。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编办牵头,与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实行联合管理;将法人监督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融入到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行政管理工作中去,对于不按规定进行登记、年度报告的,冻结人事、编制等相关手续,有效促进了事业单位登记、年度报告工作的开展。
坚持优质高效,注重严肃规范。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服务促进管理的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对个别长期不登记、不变更、不年审的事业单位,采取电话督办与书面告知的办法,责令其尽快办理有关手续,在严肃中确保高效。
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立法建制。不断完善登记管理规章制度,开展执行情况评估,对有关的政府部门及社会进行准确分工,以解决事业单位怎么管理,由谁管理及重审批、轻管理的问题,使事业单位登记监督管理有法可依,从法律层面提高其地位及作用,为事业单位登记监督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