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检察院积极开展生态修复

为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3月21日,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组织部分被不起诉人到杨溪铺镇开展补植复绿的方式,弥补生态损失。

当天上午在杨溪铺镇检察公益讼诉生态修复基地里,鑫橄源工作人员详细地为20多名被不起诉人讲解橄榄树种植要领。

挖窝、栽树、覆土、浇水,在检察干警和被不起诉人的共同努力下,当天共栽种了300余株橄榄树。在参加植树的过程中,被不起诉人表示认罪。

“补植复绿”生态修复补偿机制是郧阳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郧阳区检察院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立足检察职能职责,创新生态检察工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持打击生态违法与生态修复并重,积极推进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有效开展汉江流域生态专项行动,守护绿水青山

郧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郝天锋告诉记者,下一步将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修复,构建专业化监督+替代化修复+社会化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让被不起诉人成为生态修复者,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作者:张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