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曲镇巷子口村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青曲镇巷子口村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十堰市郧阳区解放路阳光华府2-1-30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CM-YYQ-202105-011

  2、采购计划备案号:郧采计备[2021]XM0335号

  3、项目名称:青曲镇巷子口村环境整治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05(万元)

  6、最高限价:205(万元)

  7、采购需求:

  青曲镇巷子口村环境整治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

  (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在湖北省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和未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

  (3)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是指从磋商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成交公告网页截图含网址链接、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以成交通知书的时间为依据);

  (4)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八大员(市政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市政质量员、资料员、机械员、标准员、劳务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只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明及本单位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保完税证明及人员名单,报名时现场自查;

  (5)供应商应提供会计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一年(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2年内(以裁判日期为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9)供应商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进行登记备案;拟派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在省一体化平台上登记,人员姓名和岗位等信息与“人员详情注册信息”一致。

  (10)供应商须提供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十堰市企业征信评定等级A级证书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5月19日至2021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十堰市郧阳区解放路阳光华府2-1-304

  3、方式:

  潜在供应商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须是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本磋商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4、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6月0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十堰市郧阳区解放路阳光华府2-1-304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6月0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十堰市郧阳区解放路阳光华府2-1-30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郧阳区青曲镇人民政府

  地 址:郧阳区青曲镇曲远河店村三组

  联系方式:137335819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十堰诚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郧阳区解放路阳光华府2-1-304

  联系方式:0719-7230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倩

  电 话:0719-7230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