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郧阳区提前下达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公用经费5170万元,有力保障春季开学后学校正常运转的资金需求。
郧阳区财政局聚焦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和“三个确保”,提前谋划筹措资金,主动与区教育局会商,制定了学校公用经费拨款方案,并提前下达了2023年公用经费5170万元,其中:城乡义务教育学校3430万元、公办幼儿园276万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89万元、普通高中692万元、中等职业学校683万元。
据悉,2023年教育公用经费以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为依据,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在基准定额小学每生每年650元、初中每生每年850元的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学生数每生每年再增加200元标准予以补助,并严格落实乡村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政策;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予以补助,对特殊教育学校规模不足100人的按100人核拨。公办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年500元标准补助,对在园幼儿不足90人的按90人核定;对经区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年按照2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普通高中教育(含中职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遵守财政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加强补助经费的统筹使用,严格控制和压缩学校行政和消费性支出,在教师队伍、教学改革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推进节约型学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