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欠费不停供!经营困难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可缓缴!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振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分解落实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推动经济稳健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的精神和要求,郧阳区供水有限公司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实行“欠费不停供”政策,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设立3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费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在此期间,您可通过郧阳区供水有限公司线下办理渠道(城关、长岭水厂服务大厅)申报水费缓缴。如有疑问,可拨打我公司供水服务热线7234587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图片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