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记者从郧阳区新冠“乙类乙管”政策推进会上获悉,湖北省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进行优化调整,自2023年1月8日起,新冠门诊支付类别纳入医保报销。
按照“乙类乙管”总体方案“保健康、防重症”要求,为确保人民群众平稳度过感染高峰期,我省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先行支付,中央和省级财政予以补助。该政策以患者入院时间计算,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加大医保对农村地区、城市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倾斜支持力度,参保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救治有关的门急诊费用,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为70%,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据悉,目前我区20个乡镇场的350个村级卫生室已有335个开通新冠门诊支付类别医保报销系统,尚有15个正在进行系统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