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郧阳区烟草专卖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携手护航,助守‘未’来”专项行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打好“保护伞”、织密“防护衣”、撑起“蔚蓝天”。
宣传氛围打好“保护伞”
“如果有未成年来你店内买烟,你会怎么做?”专卖人员向卷烟零售户询问道。
“就肯定是不能卖啊!”某便利店老板回答道。
“对,绝对不能卖,不仅不能卖,做为卷烟零售经营者,还应该向未成年人强调卷烟的危害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更应当共同担负起守护未成年人的重要责任。这是‘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标语,在店内醒目的位置,我给你贴起来。”专卖人员循循善诱。
郧阳区烟草专卖局联合区教育局,通过市场走访、张贴海报、散发传单、举办宣传展的方式,送“法”进商铺,进一步扩大保护未成年宣传氛围,引导社会群众共同营造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环境,提升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校园为图织密“防护衣”
校园周边是学生们聚集、活动的重要范围,也是“携手护航,助守‘未’来”专项行动落地的重点区域。为此,郧阳区烟草专卖局严格审核把关,按照《十堰市郧阳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对辖区内各学校周边售烟网点绘制“地图”,进一步明确幼儿园及中小学周边卷烟销售点的距离标准,为未成年人织密“防护衣”。
“您的店位于郧阳区实验中学50米内的距离,按照我们的规定,学校周边是不能设置售烟网点的……”
在确认卷烟零售店与学校距离过近后,郧阳区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人员对一位店主如是说。
在充分掌握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零售网点的基础上,区烟草局坚持“因店施策”“对症下药”的原则,对于积极配合清理整治工作的零售客户,依法适当放宽换址办证条件;在原址继续经营的,到期不予延续。
联合监管撑起“蔚蓝天”
“我自己家里也有小孩,这次一定会吸取教训,希望所有商户以我为戒,不要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制品,这是对下一代人的不负责行为。”在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烟草专卖局等单位持续开展烟草制品联合整治专项活动的背景下,店处郧阳区中小学附近的杨某,在明知不能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情况下,依然为了蝇头小利,向未成年人兜售卷烟,损害未成年人权益,致使学生家长举报,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依法被吊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为保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守护未成年人成长,郧阳区局积极构建“政府支持、多方合作”的网络化立体监管联动机制,线下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紧密协作,通过张贴相关法规公告、不向未成年人售烟警示贴等举措强化监管,进行“回头看”走访、专项约谈,要求经营者做好身份核验工作,进一步规范经营活动,切实做到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线上强化市场平台监管,分享情报信息,有效整合资源、凝聚执法合力,画好“携手护航,助守‘未’来”专项行动的最大“同心圆”。
下一步,郧阳区烟草专卖局将继续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重点,持续强化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教育等部门的合作,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入,携手共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蔚蓝天”。